河北国宝—汉长信宫灯拓本
长信宫灯,中国汉代青铜器,1968年于河北省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妻窦绾墓中出土,现藏河北省博物馆。灯体48厘米,人高44.5厘米,重15.85公斤。通体鎏金,灯体是一位跽坐掌灯、优雅恬静的宫女。中空,整体由头部、身躯、右臂、灯座、灯盘和灯罩六部分组成。据考证,此灯原为西汉阳信侯刘揭所有。刘揭文帝时受封,景帝时被削爵,家产及其此灯被朝廷没收,归皇太后居所长信宫使用。后来皇太后窦氏又将此物赐于本族裔亲窦绾。此灯做为宫廷和王府的专用品、礼品,可见它在当时十分珍贵。
器身共刻有铭文65字,分别记载了该灯的容量、重量及所属者。因灯上刻有“长信”字样,故名“长信宫灯”。长久以来,长信宫灯一直被认为是我国工艺美术品中的巅峰之作和民族工艺的重要代表而广受赞誉。它精美绝伦的制作工艺和巧妙独特的艺术构思,一改以往青铜器皿的神秘厚重,整个造型及装饰风格都显得舒展自如、轻巧华丽,是一件既实用、又美观的灯具珍品,堪称“中华第一灯”。1993年被鉴定为国宝级文物,2002年,国家文物局公布64件一级文物为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长信宫灯位列其中。
拍品为长信宫灯上部盘底铭文、灯座底盘边缘铭文、宫女右下衣角铭文三处的拓本,属于拍场首见,珍贵难得。有墨笔文字笔迹,整体品相如图,尺寸30*14厘米。
【原器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在本拍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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